【2025香港】5大社企/慈善機構資助全攻略 (申請優劣分析) | 織善協作
- Tony
- 6月19日
- 讀畢需時 22 分鐘
已更新: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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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善協作深度分析5大政府資助計劃 (SIE Fund, ESR等) 的優劣、特點及申請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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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香港的慈善機構和社會企業創辦人而言,「資金」永遠是最重要的議題之一。然而,面對五花八門的政府資助計劃,許多創辦人常常感到困惑:「哪個基金才最適合我?申請流程是怎樣的?如何才能提高成功率?」
我們知道,如何申請慈善機構和社會企業資助是許多創辦人最頭痛的問題。因此,「織善協作」為您整理了2025年最值得關注的5大政府資助計劃,從申請優劣、特點到成功秘訣,為您提供一份最詳盡的實戰指南。

1. 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
(Social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Development Fund - SIE Fund)
a) 優點
政府背景,公信力高:作為政府推動的基金,SIE Fund 具有較高的公信力和政策支持基礎,為獲資助項目帶來一定的認可度 。
資助階段靈活:基金支持不同形式和發展階段的創新扶貧項目,從初步的意念構思、原型製作,到正式的創業啟動,乃至後續的業務擴展,均在其資助範圍內,為不同需求的申請者提供了機會 。這種靈活性使得處於不同發展軌跡的社會創新項目都能找到相應的支援。
全面的支援網絡:SIE Fund 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透過委聘的「協創機構」(Intermediaries) 運作。這些協創機構不僅提供資金,更重要的是提供一系列能力建設服務,如專業指導、培訓工作坊、網絡對接、協助項目推廣等,有助於提升項目的成功率和社會影響力 。這種模式對缺乏資源和經驗的初創者尤其寶貴。
針對性指導:各協創機構通常在特定領域或支援模式上擁有專長,例如有的專注青年創業,有的擅長科技應用,有的則強於社區網絡。申請者可以根據自身項目的性質,選擇最匹配的協創機構,從而獲得更具針對性的專業指導和資源支持 。
開放予個人申請:部分由協創機構營運的計劃,例如 MakerBay Foundation Limited 的「創效實現室」和香港樂施會的「無窮實現室」,亦接受符合資格的個人名義申請,為有志於社會創新的個人提供了直接的參與途徑 。
b) 注意事項
申請流程相對間接:由於申請需透過協創機構提交,而非直接向 SIE Fund 申請,整個流程可能顯得較為間接。申請者在提交申請前,必須花時間研究和了解各協創機構的特定要求、資助重點、評審偏好及申請週期,這無疑增加了前期的準備工作量 。
競爭激烈:SIE Fund 作為一個知名的政府資助計劃,吸引了大量申請者,競爭自然非常激烈。尤其是那些旨在解決迫切社會問題、具有較大規模和潛在影響力的項目,往往面臨眾多實力強勁的對手。
主題限制明確:基金的核心目標是「扶貧」和「促進社會共融」,因此申請項目必須緊密圍繞這兩大主題。若項目主旨與此有所偏離,即使本身具有其他方面的創新性或社會價值,也可能難以獲得資助 。
部分資助額度限制:雖然 SIE Fund 的總體資助規模可觀,但個別協創機構的某些特定計劃(尤其是針對早期或原型階段的項目)可能有其資助上限。例如,「創效實現室」為初創項目提供的種子基金最高為10萬港元 ,這對於一些需要較大啟動資金的項目而言,可能略顯不足。
協創機構標準各異:不同的協創機構在申請截止日期、評審標準、報告要求等方面可能存在差異,這進一步增加了申請的複雜性,需要申請者仔細比對和準備 。
c) 特點
SIE Fund 的設立旨在培育和促進香港的社會創新生態系統發展,其核心使命是扶助社會創業家成長,透過他們提出的創新意念、產品及服務,以有效和可持續的方式回應社會的特定需要,特別是著力紓緩本港的貧窮問題和促進社會共融 。基金運作的一大特色是強調「跨界別協作」,積極推動商界、非政府機構、學術界、慈善基金及政府等多方力量的合作,共同創造更大的社會效益 。
基金設有三個優先工作範疇,分別是「研究」(Research)、「能力提升」(Capacity Building) 和「創新計劃」(Innovative Programmes) 。其中,「創新計劃」是大部分資助申請者直接接觸的層面。SIE Fund 並不直接接受和審批項目申請,而是委聘具備相關經驗和網絡的機構作為「協創機構」,由協創機構負責設計和管理具體的資助計劃,並為獲選的社會創新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和全面的培育服務 。
截至目前(根據資料更新日期),主要的協創機構及其旗艦計劃包括:
豐盛社企學會有限公司 (Fullness Social Enterprises Society Ltd.) 推行的「創新園」(Innovator Farm):針對不同階段社會創業項目(成熟原型、初創)的需要,提供各類具彈性的支援服務,包括社創及管理相關知識、社會效益量度培訓、專業導師指導、界別內以至跨界別網絡等,促成界別內外互相協作,攜手創造更大的社會價值。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The Hong Kong Council of Social Service - HKCSS) 推行的「創匯點」(Impact Incubator):定位為一個一站式支援平台,致力連繫社會創新者與各界別的專家資源和網絡(包括社福機構、社企、基金會、商界及專業團體等)。「創匯點」支援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社會創新項目,包括晚期原型、初創企業、成長期業務乃至需要擴大規模的成熟項目,協助其解決香港的貧窮和社會孤立問題,推動可持續的社會影響力 。
MakerBay Foundation Limited 推行的「創效實現室」(Impact Innovation Lab):此計劃旨在向公眾推廣社會創新理念,並培育18歲或以上的潛在社會創新者。其特色在於提供高達10萬港元的種子基金,並結合 MakerBay 的創客空間 (Makerspace) 資源,為獲選項目提供原型製作、產品測試等方面的硬體支持和技術指導 。
香港樂施會 (Oxfam Hong Kong) 推行的「無窮實現室」(Grant for Good):此計劃鼓勵社會各界人士,不論背景,針對貧窮和社會排斥問題提出創新的解決方案。它支持處於原型、初創或預備擴展規模等不同階段的項目。值得一提的是,「無窮實現室」與數碼港建立了策略夥伴關係,能為獲選項目提供額外的科技應用支援和網絡資源 。
部分協創機構的資助計劃(尤其針對金額較大的項目)可能設有配對資金的要求,即申請者需要自行從非政府渠道籌集一定比例的資金,以配對 SIE Fund 的撥款。具體的配對比例會視乎申請的資助金額而有所不同 。這種機制旨在鼓勵申請者拓展更多元的資金來源,並提升項目的財務可持續性。
d) 哪類慈善機構和社會企業申請該資助有優勢
鑒於 SIE Fund 的核心目標和運作模式,以下類型的慈善機構和社會企業在申請時可能具備一定優勢:
目標明確的社會企業:那些擁有清晰的社會使命(尤其是針對扶貧和促進社會共融)、具備創新理念,並且能證明其營運模式具有一定可持續性的社會企業,會較受青睞 。
專注扶貧的慈善機構:致力於解決特定貧窮問題,或為特定弱勢社群(如長者、低收入家庭、殘疾人士、少數族裔等)提供創新服務的慈善機構,其項目若能與 SIE Fund 的宗旨高度契合,亦有較大機會獲得支持。
具備良好往績或潛力的項目:無論是初創還是擴展階段的項目,如果能夠展示過往的相關經驗、已取得的初步成果(proven track record),或者清晰論證其創新方案的有效性和未來擴展潛力,將更具說服力 。
青年主導的創新項目:特別是針對豐盛社企學會的「創新園」計劃,以青年為主要參與者和受益者的社會創新項目會是重點支持對象。
科技賦能的社會創新方案:有意利用科技手段(如手機應用程式、數據分析、人工智能等)解決社會問題的項目,可以考慮申請 MakerBay 的「創效實現室」或樂施會的「無窮實現室」,這些計劃能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援和資源對接。
強調跨界合作的項目:能夠有效整合不同界別持份者(如商界、學術界、社福界)的資源和專長,共同推動社會創新的項目,符合 SIE Fund 鼓勵跨界協作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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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
(Enhancing Self-Reliance Through District Partnership Programme - ESR)
a) 優點
資助額度較高,支持全面:ESR 計劃為每個獲批的社企項目提供最高可達300萬港元的種子基金,資助期最長可達三年。這筆資金對於處於初創階段或計劃擴展業務的社會企業而言,無疑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支持,能夠大大緩解其早期的資金壓力 。
明確的社會目標導向:該計劃清晰地將資助目標鎖定在為弱勢社群創造就業機會,以及/或提供滿足其特殊需求的產品或服務的社會企業。這種明確的社會使命導向,使得申請機構能夠更精準地定位其項目方向,以符合計劃的資助宗旨 。
靈活的資金用途:撥款可以用於開業時所需的資本開支(如購買設備、裝修場地等),也可以用於支付最多三年的營運開支(如員工薪金、租金等)。這種靈活性有助於社企在初期建立穩固的基礎,並順利渡過可能出現的營運困難時期 。
政府部門主導,具政策連貫性:ESR 計劃由民政事務總署負責推行,直接隸屬於政府部門。這意味著計劃在政策層面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持續性,獲資助項目也可能因此獲得更多來自政府相關部門的關注或協作機會。
b) 注意事項
對商業可持續性的高要求:計劃的一個核心要求是,受資助的社企必須在資助期滿後能夠實現持續營運並達致自負盈虧。這對申請機構的商業模式設計、市場競爭力、財務管理能力以及長遠發展規劃都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對於缺乏商業運營經驗的慈善團體而言,這可能是一個較大的挑戰。
申請資格限制:ESR 計劃的申請資格主要面向合資格的機構,例如根據香港法例註冊的法定團體或註冊組織,並且需要符合相關的慈善機構或非牟利性質的要求。個人名義通常難以直接申請此項資助 。
全面的評審標準:評審過程不僅關注項目的社會使命和預期效益,還會嚴格審視其商業可行性、管理團隊的能力、財務預測的合理性等多個方面。這要求申請者提交一份內容全面、論證充分、數據翔實的高質量計劃書 。
潛在的行政複雜性:作為政府資助計劃,其申請、審批、撥款以及後續的監察和報告程序,可能相對較為繁複和嚴謹,需要申請機構投入一定的行政資源來配合。
c) 特點
「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由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總署推行,其核心目標是透過在地區層面推動夥伴協作,支持社會企業的發展,從而協助弱勢社群(例如低學歷人士、低技術工人、需要照顧家庭的婦女、待業青年、失業人士及中年再就業困難人士等)提升技能、增加就業機會,最終達致自力更生並有效地融入社會 。
此計劃主要資助兩類社會企業項目:一是全新的社企創立;二是現有社企的業務擴展 。計劃強調項目的「雙重底線」,即在追求社會效益的同時,必須具備商業上的可行性和持續性。獲資助的社企需要在資助期結束後,能夠依靠自身的經營收入維持運作,繼續為目標社群提供服務或就業機會 。
資助金額方面,每個獲批項目最高可獲得300萬港元的撥款,最長資助期為三年。這筆資金可以用於支付開業時的資本性支出,例如購置必要的機器設備、進行場地裝修等,也可以用作不多於三年的營運開支,例如員工薪酬、租金、水電煤等日常營運費用 。
申請指引中詳細列明了申請資格、評審標準、財政管理要求、項目監察與評估機制等重要資訊,有意申請的機構應仔細研讀 。
d) 哪類慈善機構和社會企業申請該資助有優勢
以下類型的慈善機構和社會企業在申請「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時,通常更具競爭力:
具備清晰弱勢社群聘用計劃的社企:那些能夠在其商業計劃中明確闡述如何聘請並培訓弱勢社群(如《申請指引》中列舉的低技術、低學歷人士、需照顧家庭的婦女、待業青年、失業人士、未能適應就業市場轉變的中年等),並為他們提供穩定就業崗位的社企項目 。
提供針對性產品/服務的社企:能夠開發和提供切實滿足弱勢社群特定需求的產品或創新服務的社會企業,例如為長者提供價格相宜的健康餐飲、為有特殊學習需要兒童提供輔助教材等。
商業模式健全且具潛力的機構:申請機構需要提交一個周詳的商業計劃,不僅要闡述其社會目標,更要清晰展示其市場定位、營銷策略、收入模式、成本控制以及未來三至五年的財務預測,有力證明項目在資助期結束後有潛力達致自負盈虧。
擁有地區網絡和合作基礎的機構:由於計劃名稱強調「地區夥伴協作」,那些在特定社區已有良好服務基礎、擁有廣泛地區網絡資源,並且能夠與區內其他組織(如地區團體、學校、商業機構等)建立有效合作夥伴關係的申請機構,在推行以地區為本的項目時會更具優勢。
往績良好的註冊慈善機構或非牟利組織:過往有成功營運社會企業或推行類似社區協作項目經驗的機構,其管理能力和執行力更容易獲得評審委員會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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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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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
(Environment and Conservation Fund - ECF)
a) 優點
資助範疇廣泛,緊貼環保需求:ECF 的資助範圍涵蓋了環境及自然保育的多個重要方面,包括宣傳教育、實踐行動以及研究發展項目,能夠支持不同類型和層次的環保倡議 。這為致力於各類環保工作的機構提供了廣闊的申請空間。
支持對象多元:基金的申請資格向本地註冊的非牟利機構、慈善團體、大專院校乃至學校等不同類型的合資格團體開放,促進了社會各界參與環保事業 。
系統化申請與管理:ECF 設有專門的網上申請及管理系統 (Smart ECF),使得申請流程更為便捷和透明化,同時也方便了獲資助項目的後續管理和報告提交 。
歷史悠久,運作成熟:ECF 自設立以來已有30年歷史(截至資料提及年份),其運作機制相對成熟,撥款也較為持續和穩定,為長期致力於環保工作的機構提供了可靠的資金來源。
緊貼政策,與時並進:基金近年來的資助重點明確支持特區政府的環保政策方向,例如積極推動「源頭減廢」及「碳中和」等相關項目,這使得符合當前社會發展趨勢和政策重點的項目更具競爭力 。
b) 注意事項
競爭激烈:由於環保議題日益受到社會關注,ECF 的資助申請競爭通常十分激烈,尤其是在一些熱門主題如廢物管理、氣候變化應對、生物多樣性保育等領域,申請者眾多。
對項目質素要求高:獲資助項目需要具備良好的環境效益和社會影響力,這對項目的整體設計、創新性、可行性以及預期成果的可衡量性都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行政程序嚴謹:作為一項主要的政府環保資助基金,ECF 的申請和報告程序可能較為嚴謹和規範化,需要申請機構投入一定的時間和精力來遵循相關指引和要求。
研究項目門檻:對於申請研究及發展類別的項目,基金可能對申請機構的科研能力、團隊資歷以及研究方案的科學性有較高要求。
c) 特點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 (ECF) 的核心宗旨是促進香港的環境可持續發展,並支持特區政府實現碳中和的長遠目標,共同推動綠色城市建設,締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宜居環境。
ECF 主要透過資助以下三大類別的項目來實現其目標 。這三大支柱共同構成了基金支持環保事業的完整鏈條:
宣傳及教育 (Publicity and Education):此類項目旨在提升兒童及廣大市民的環境保護意識,加深他們對當前重要環境議題(如氣候變化、廢物管理、生物多樣性等)及相關環保政策的認識。基金認為,這是爭取社會各界支持改善環境質素的第一步。
實踐及行動 (Implementation and Action):此類項目著重於支持那些能夠將公眾對綠色生活的嚮往轉化為實際個人行為和社群習慣的具體行動。這被視為推動可持續發展的第二步,強調從認知到行動的轉變。
研究及發展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此類項目則聚焦於為當前面臨的環境及自然保育問題提供創新的解決方案和科學支持。這被視為第三步,依靠科研力量來應對現存的環境挑戰,例如開發新的環保技術、評估保育政策的成效等。
申請 ECF 資助的機構必須是本地註冊的免稅慈善機構、非牟利組織(例如學校、社區團體、專業環保組織等)或本地大專院校 。
ECF 通常會根據不同的資助計劃設定特定的申請週期。例如,根據資料顯示,2025/26年度的「宣傳及教育項目」和「實踐及行動項目」分別計劃在2025年5月至6月期間接受申請 。有意申請的機構應密切留意 ECF 官方網站發布的最新申請通告。
d) 哪類慈善機構和社會企業申請該資助有優勢
以下類型的慈善機構和社會企業在申請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時,往往更具競爭優勢:
專注核心環保領域的機構:那些長期致力於環境保護、生態保育、廢物管理及回收、應對氣候變化、推廣可再生能源、保護生物多樣性等核心環保領域的慈善機構,其專業性和使命感更容易獲得認可。
具備大型項目執行能力的機構:能夠策劃並有效推行具有規模效應的環保教育活動、大型社區參與項目,或擁有研發創新環保技術和方案能力的機構。
善於跨界合作的申請者:如果項目能夠聯合學校、其他社區組織、學術機構乃至商界夥伴共同參與,形成協同效應,擴大項目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將會是一個重要的加分項。
能清晰量化項目效益的方案:申請項目若能清晰地闡述並量化其預期的環境效益(例如具體的減廢量、節約的能源、減少的碳排放量、保護的物種數量等)以及社會效益(例如提升的公眾環保意識水平、促成的行為改變、培訓的環保人才數量等),將更具說服力。
擁有良好往績和管理能力的機構:過往有成功執行環保項目經驗,並且能夠在申請中展示出良好項目管理能力、財務監控能力和風險應對能力的機構,更容易獲得基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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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民教育活動資助計劃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Scheme)
a) 優點
切合使命的資金來源: 對於那些其服務宗旨與公民教育(如推廣法治、國民教育、社會共融、負責任公民意識等)相符的慈善機構而言,此計劃能為其核心活動或相關新項目提供重要的財政支持。最低資助額為港幣 5 萬港元,最高資助額 則為港幣 30 萬港元。
提升機構影響力與公眾認知: 成功申請並推行項目,有助於提升慈善機構在社區的形象和聲譽,讓更多市民認識其工作和理念。
促進社區參與和網絡拓展: 計劃通常鼓勵與地區團體、學校或其他非牟利機構合作,有助於慈善機構擴展其服務網絡,接觸更多潛在服務對象。
實現社會目標: 透過舉辦具質素的公民教育活動,慈善機構能更直接地貢獻於提升市民素質、促進社會和諧及培養正面價值觀等社會目標。
項目式資助的靈活性: 雖然不資助恆常開支,但項目式資助允許機構嘗試新的服務模式或針對特定公民教育議題開展深入工作。
緊貼政策方向: 計劃通常會反映政府當前的公民教育重點,申請成功的項目有機會獲得政策層面的關注和支持。
b) 注意事項
主題限制性: 每期計劃可能設有特定的優先資助主題,若機構的核心服務與當年主題不完全吻合,申請難度或會增加,或需要調整項目方向。
行政與報告要求: 申請過程和獲批後的項目管理、財務報告、成效評估等均有嚴格要求,對資源較少的小型慈善機構可能構成一定的行政壓力。
非恆常撥款: 資助主要為項目性質,一次性或有期限,不能作為機構長期營運資金的穩定來源。項目完結後,服務的持續性可能面臨挑戰。
撥款用途限制: 資助款項有嚴格的指定用途,主要用於項目直接開支,不能用於機構的一般行政費、薪酬福利(除非是項目直接聘用人員)或資本性支出。
項目成果量化與評估: 公民教育的成果有時難以在短期內量化,機構需花心思設計合理的成效評估機制,以符合資助方的要求。
c) 特點
政策導向性強: 計劃的設立和推行緊密圍繞香港特區政府的公民教育政策目標,旨在透過社區參與,推廣《憲法》、《基本法》、國家安全、國民身份認同、法治精神、共融關愛等核心價值。
強調多元與創新: 鼓勵申請機構採用創新的手法和多元化的活動形式,例如互動工作坊、體驗式學習、數碼媒體應用、跨代共融活動、社區藝術項目等,以提高活動的吸引力和成效。
重視社區參與和合作: 鼓勵申請機構與地區組織、學校、青年團體、婦女團體、長者服務機構等合作,擴大活動的覆蓋面和影響力。跨界別合作亦可能獲得青睞。
透明的評審機制: 通常設有由學者、專家、社會賢達及政府代表組成的評審委員會,按照公開的評審標準(如項目的公民教育意義、創新性、可行性、財政預算的合理性、預期成效及申請機構的能力和往績等)進行審批。
分期撥款與監察: 資助款項通常分期發放,與項目的進度報告和中期評估掛鉤。獲資助機構需定期提交報告,並接受監察,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d) 哪類慈善機構和社會企業申請該資助有優勢
服務宗旨與公民教育主題高度契合的機構: 例如,主力推廣《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民教育、法治教育、青少年發展、長者公民參與、家庭和諧、社區共融、環境保護、義務工作等的慈善機構。
擁有良好往績和社區網絡的機構: 曾成功舉辦類似規模或性質活動,並在社區內建立了廣泛合作網絡和良好聲譽的機構,其計劃書的可信性和可行性會更高。
具備創新能力和項目策劃能力的機構: 能夠提出具創意、切合社會需要、並有清晰執行方案和評估機制的項目計劃,更容易獲得評審委員會的注意。
能夠有效動員目標群體參與的機構: 例如,專門服務青少年、婦女、長者或特定社區群體的慈善機構,若能證明其項目能有效觸達並惠及這些群體,將具備優勢。
注重成本效益和資源整合的機構: 能夠合理編列預算,並積極尋求其他資源(如義工參與、商業贊助、場地支持等)以提升項目效益的機構。
熟悉政府資助申請流程和要求的機構: 了解政府資助計劃的運作模式、報告要求和評審準則的機構,在撰寫申請文件和後續管理上可能更為得心應手。
能夠配合政府當前公民教育推廣重點的機構: 密切留意政府最新的政策綱領和公民教育委員會的年度工作重點,並將其融入項目設計中,有助提高申請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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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青年發展基金 - 「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業資助計劃」
(Youth Development Fund - Funding Scheme for Youth Entrepreneurship in the Greater Bay Area)
a) 優點
全方位創業支援:此計劃不僅提供最高可達60萬港元的資本資助,更重要的是,它還涵蓋了一系列創業支援和孵化服務,如創業指導、業界交流、市場及供應鏈拓展、協助落戶位於香港及大灣區內地城市的雙創基地、專業諮詢服務等,為青年創業者提供了從資金到能力建設的全方位支持 。
把握大灣區機遇:計劃明確鼓勵和支持香港青年到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創業或拓展業務,有助於他們把握大灣區發展帶來的龐大市場和合作潛力。
業務地點靈活性:受惠的創業者既可以選擇在大灣區內地城市(例如當地的雙創基地)設立業務,也可以僅在香港設立業務,或者同時在內地及香港兩地發展,這種靈活性較高,能適應不同創業團隊的策略需求。
透過非政府機構提供貼身服務:計劃透過資助香港的非政府機構(NGOs)來推行,這些 NGOs 通常在青年工作或創業支援方面有較豐富經驗,能夠為青年創業者提供更為貼身和具體的指導與支援服務。
提升創業成功率:透過系統性的創業支援和孵化服務,以及初創企業種子資金的提供,旨在提升青年初創企業的存活率和成功機會。
b) 注意事項
嚴格的年齡限制:申請資助的青年創業者必須為年滿18歲至39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這對超過此年齡段或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創業者而言是一道門檻。雖然有資料提及40歲,但官方的青年發展基金網站及《青創同行》網站均以39歲為上限。
間接申請途徑:青年創業者不能直接向青年發展基金申請資助,而是必須透過那些已獲得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業資助計劃」資助的非政府機構(NGOs)提交其創業項目申請。這意味著申請者需要先了解和接洽這些獲資助的 NGOs。
初創企業年期限制:申請資助的初創企業必須是尚未開始運作,或者已經運作不超過3年的業務,這限制了較為成熟的初創企業申請。
名額競爭激烈:由於資助內容吸引,且針對的是熱門的青年創業和大灣區主題,預計每個獲資助 NGO 所能提供的名額有限,競爭將會非常激烈。對創業計劃的周詳性、創新性和可行性要求較高。
過往資助限制:曾經接受過青年發展基金旗下「創業配對基金」或上一輪「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業資助計劃」資本資助的個人或團隊,將不能再次申請此計劃的資本資助部分。
c) 特點
「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業資助計劃」是香港特區政府青年發展基金旗下的一項重要舉措,由青年發展委員會策劃,並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負責推行。其核心目標是積極支持和鼓勵香港青年把握粵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的重大机遇,透過投身創新創業活動,實現個人事業發展,同時也為大灣區的整體發展貢獻力量 。該計劃的運作模式獨特,主要分為兩大部分:
創業支援及孵化服務:民青局會首先甄選並資助一批具備相關經驗和能力的香港非政府機構(NGOs)。這些獲資助的 NGOs 將負責為符合資格的香港青年創業者提供一系列深入、廣泛且具針對性的創業支援和孵化服務。服務內容非常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協助他們對接並落戶位於香港及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創新創業基地;提供創業過程中的指導和營商知識培訓;協助拓展市場及供應鏈資源;舉辦業界交流活動;以及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如法律、會計、市場推廣等)。項目期最多可達3年。
資本資助:民青局會透過向這些獲資助的 NGOs 提供配對資助的方式,最終為青年初創企業提供所需的種子資金。每家成功獲選的青年初創企業,最高可獲得60萬港元的資本資助 。這筆資金旨在幫助他們解決創業初期的資金瓶頸問題。
一個重要的規定是,所有最終受惠於此計劃的創業者(無論其業務主要設立在香港還是大灣區內地城市),都必須在香港進行商業登記。這有助於確保資助的效益能夠惠及香港本地的經濟和就業。
為了方便青年獲取計劃的相關資訊,政府已推出名為《青創同行》(We Venture) 的專題網站 (www.weventure.gov.hk),整合了青年發展基金下各項創業計劃的詳情,包括本計劃的介紹、獲資助 NGO 名單、申請資訊等 。
d) 哪類慈善機構和社會企業申請該資助有優勢
此計劃的直接資助對象是青年個人創業者或其創業團隊,他們需要透過獲政府資助的非政府機構進行申請。因此,對於希望獲得資助的青年創業者而言,以下特點將有助於提升其申請優勢:
清晰且具潛力的商業計劃:能夠提交一份周詳、可行且具有創新性和市場潛力的商業計劃書,清晰闡述其產品/服務、目標市場、營銷策略、盈利模式以及團隊能力。
大灣區發展視野:如果創業項目能夠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的獨特優勢(如市場規模、產業鏈配套、政策紅利等),或者其業務模式本身就具有跨境發展的潛力,將更受青睞。
符合資格的團隊:團隊核心成員均為18至39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且創業項目符合運作年期不超過3年的要求,並且未曾接受過計劃指明的其他相關政府創業資助。
具備執行力和學習意願:除了好的想法,團隊還需要展現出將計劃付諸實踐的執行能力,以及積極參與獲資助 NGO 提供的各項創業支援和孵化活動的學習意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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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本「慈善機構、社會企業可申請的資助計劃指南」(下稱「本指南」)所載的資料,僅為提供一般參考及資訊之用,並非亦不應被視為任何形式的專業、法律、財務或申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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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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